陳偉智提質詢 要求政府釋公眾疑惑 指賭牌分拆涉重大利益

2013年7月30日

 立法議員陳偉智於七月二十九日向立法會提出如下口頭質詢事項及問題:新澳門學社日前就《Macau Business Daily》在今年五月十六日,報導了一封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向加拿大豐業銀行發出之保證書,說明威尼斯人作為銀河主賭牌分拆出之副牌持有人之角色一事,提出了疑問。因保證信件中提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於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簽署了一份備忘錄,其中承諾「威尼斯人將可在澳門特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獨立自主地不受銀河(干預/影響)。即使銀河的批給合約終止及消滅,威尼斯人的副牌合約仍然存在,仍可繼續在澳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
 該團體認為,特區政府一直對外宣稱,澳門只有三個賭牌,另外三個只屬「主賭牌」的「副牌」,是無事實意義,亦與事實不符。對此,經濟財政司司長迅速作出回應,主動作出解釋。據澳門電台消息報導:「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主動解釋現時六間博企包括正副牌各三個的批給和關係,並已將合約上載至博監局網站。他表示,政府與三間持正牌博企簽訂合約後,博企在認可下再相互簽訂轉批給三個副牌,當中條件以正式合約作基礎,包括互相責任和要求、投資計劃和期限均一致,過程完全公開。譚伯源回應團體質疑時稱,若持正牌博企無法營運,政府會安排接管,強調副牌可繼續營運但唔會變正牌。至於團體指政府覆函加拿大銀行的文件,只是闡述特區政府既定政策和立場,稱博彩業開放十年,所有批給毫無隱瞞」。
 雖然譚伯源司長主動作了解釋,但由於信中保證,即使「主牌」的合約終止及消滅,「副牌」仍可繼續獨立自由經營。同時,備忘錄保證每個「副牌」合約有自己的投資計劃,且直接面向特區政府負責。即是,縱使特區政府一直堅稱威尼斯人、美高梅、新濠的博彩專營僅「附屬於主牌的副牌」,但實效上,六間博企均擁有完全獨立自由的賭牌。換句話說,所謂「主牌」同「副牌」根本沒有分別。根據上載至博監局網站的合約顯示,銀河與特區政府在六月二十九日簽署合同,而在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即不足六個月內,就修改合同,特別是「轉批給」部份,此舉嚴重損害了賭牌競投過程的公平性,當中在「轉批給」的過程中,更涉及金額龐大的利益交易,為此,他提出下列口頭質詢:
 一、第一六/二00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章第七條批給制度第一款明確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有幸運博彩之經營權,僅可由在特區成立並獲得批給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而有關批給係按照法律規定以行政合同為之。第二款則清楚指出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至多為三個。第八條公開競投第一款規定:娛樂場幸運博彩之經營批給須預先進行公開競投。第二款則表示:公開競投可採用預先評定資格之限制競投。根據上述條文,「轉批給」一事明顯缺乏法理依據,難怪引起公眾質疑,請問特區政府對此有何回應,以釋公眾疑惑?
 二、根據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七十五條——轉批給第四款列明:「轉批給並不免除承批公司須承擔的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但如屬政府許可並按照政府許可的範圍則除外;此外,承批公司不論有否過錯,均須對因可歸責於承批公司的獲轉批給人的事實導致其全部或部份合同義務不獲履行而造成的損害,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補充責任,並享有預先檢索抗辯權。」可是,到了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同樣是關於「轉批給」的第七十五條第四款,內容則刪改為:「轉批給並不免除承批公司須承擔的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但如屬政府許可並按照政府許可的範圍則除外」。請問特區政府,為何同屬「轉批給」的第七十五條條文,在短短半年時間,竟出現如此重大的改變,當中有何具體理由?
 三、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解釋正牌與副牌的關係時,曾表示經營年限一律以原來的批給年期作準。雖然經濟財政司表示,二0一五年是適當時間探討與博彩公司續約問題,進行檢,但如何確保現時六家博企員工日後的工作不受影響至關重要。請問特區政府如何處理批給年限屆滿時,有關第一六/二00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七條只發出三個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之批給的規定,對於如何避免有獲批給經營者藉「轉批給」收取龐大利益的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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