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在美敗訴

2013年5月16日

 美國一個陪審團(美國時間)周二作出判決,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向港商孫志達支付七千萬美元,作為其幫助該公司獲得澳門賭業牌照的酬勞。
美國內華達州克拉克縣聯邦地區法院一個由八人組成的陪審團經過兩天的深思熟慮後作出了這一判決,可能為一場持續九年的官司劃上句號。
 港商孫志達二00四年開始起訴金沙集團,聲稱後者曾承諾給他五百萬美元,以及金沙在澳門的賭場淨利潤的百分之二,作為成功獲得賭牌的報酬。
 金沙集團承認曾答應給孫志達「成功費」,但該公司的律師辯稱,孫並未兌現他的承諾交出賭牌,金沙最終獲得賭牌是靠眾多努力。
 這是此案第二次在克拉克縣法院受審,二00八年該法院曾判決孫志達獲賠五千八百六十萬美元,但這一判決後來被內華達州高等法院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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